萧友梅(1884-1940) 【意思解释】音乐教育家,作曲家。广东中山人。曾留学日本和德国,1916年获博士学位。回国后,先后任教于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音乐科及北京大学音乐传习所。1927年在蔡元培支持下,创办国立音乐院(后改名为国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)。论著有《普通乐学》、《中西音乐的比较研究》等。作有《问》、《五四纪念爱国歌》等一百余首歌曲以及大型合唱曲、弦乐四重奏、钢琴曲、大提琴曲等。